第2935章(第2页)
明天就要去学校报道了。
总归今天还是要做些准备。
大学老师穿衣还是很自由的,别太离谱就行,两人商量着今天去采购一下上班必备的一些小件。
首先是两人上课各自要用的笔记本。
娄未白随身带的那个太高级,不适合拿去给小孩们上课用。
他俩倒也没多考虑。
直接买的苹果。
有一说一,苹果的处理器运行是真快,机身超薄还轻,很适合工作使用。
全款拿下两台笔记本后,顺便选了两个11英寸的ipad,两个翻页笔,以及两个无线蓝牙耳机。
挑完电子设备,再接着去买些小件。
笔记本、文件夹、黑笔、红笔、圆珠笔、便签......
最后就是两人的包包。
考虑到后期拿教材可能会比较重,两人不约而同去买了两个比较能装的大包。
娄未白选的是lv的男士背包,耐造的很。
阮羲和却纠结了起来。
她大包买过不少,就是这边的房子里刚装好,没有存货,但是市面上那些比较经典的款,她基本上集了个遍,还真是挑不出一只比较适合通勤还不重的包包。
首先拿迪奥的托特来说。
包包本身没什么重量,拿来装教材电脑正好,这一点很赞,毕竟是布艺的,但是,这布艺本身就是把双刃剑,容易脏不说,还容易特么的......起球。
lv的onthego老花配焦糖,绝美。
这包面上挑不出什么问题来,但是这包不轻巧,随便装点东西都沉的不行。
和它有同款问题的就是芬迪的托特。
绝了,比lv的还沉。
挑来挑去,她最后选了ysl家的托特包icare。
当然这包不适合小个子女生背。